上海东晟源日化将积极主动承担起注册人/备案人的义务

来源: | 作者:东晟源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09 | 91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“新法规下来后,整个5月没有一款产品通过备案审核。”


“门槛提高,大家都在摸索。注册备案变难了,备案数减少也是必然。”


“又是安全性试验,又是功效性试验,检测周期拉长,产品上新也就没以前快了。”


对此,作为化妆品代工一站式服务企业,上海东晟源日化将积极主动承担起注册人/备案人的义务,为品牌客户做好注册/备案服务,以自身在研发生产、功效测试、检验检测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,帮助品牌降低经营成本,为品牌产品安全保驾护航。



新规出台以来,不论是面对国际品牌还是国产品牌,我司在与品牌客户合作的过程中都一视同仁,主动承担注册人/备案人责任。虽然会增加很多工作量,但是义不容辞。



新规规定,对于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,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。


一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;

二、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,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;

三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,但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况除外;

四、备案人、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,备案人应当重新进行备案。


也就是说,化妆品一经备案,产品名称、功效宣称、产品配方等与化妆品信息直接相关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,一旦发生变化,都应该重新备案。



国家药监局在颁布新规时,对注册人/备案人提出了严格要求。比如需要质量安全负责人具备不良反应监测及评价能力等,这个要求更偏向于工厂方做注册人/备案人,因为工厂在这些方面更成熟,更符合要求。


备案人通过平台提交资料即完成备案,对于企业来说,备案没有了审查环节,时效性会更高,未来普通化妆品上市速度会加快,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新备案政策降低了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,而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,而且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的违法违规成本。


在上海东晟源日化看来:新规的注册人/备案人形式相比以前委托人/被委托人的形式,工厂和品牌商双方的权益并没有本质上的变化,并不会引发 “产品归属权”问题。

 

”事实上,我们作为备案人,不代表产品所有权和开发主导权都自动归我司所有,我们主要是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负责。产品包装设计、宣传文案撰写、产品开发、上市销售等环节还是由品牌商自由掌控。“

 

当然品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在产品彩盒上标注“出品人”、“联合研发”、“监制”、“研发出品”、“商标持有人”等引导语,以体现品牌自身。


上海东晟源日化自成立以来,不断提升自身实力,始终以“客户第一”为发展宗旨。注册备案团队均由从业10余年资深专家组成,人员包括咨询、技术、翻译、备案等。保证全程对接客户需求,在最短时间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。国内一线注册团队,及时依据客户需求,为客户提供专项定制的全套方案。


硬件方面,上海东晟源日化配备了洁净的生产车间、高效的生产设备和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,确保产品品质。

 

同时强大的研发团队加持,让品牌商与上海东晟源的合作可以更高效,更放心。